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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陷阱 买房不核实房屋身份麻烦找上门

广西新闻网  2014-10-30 10:12

[摘要] 房产证上明明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卖家也承诺房屋产权是单独所有,没有抵押、没有任何纠纷。可买家交完定金、中介费等费用后,一查档,问题来了—要么是共有房产,要么是抵押房产,或者被法院查封房产。

房产证上明明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卖家也承诺房屋产权是单独所有,没有抵押、没有任何纠纷。可买家交完定金、中介费等费用以后,一查档,问题来了—要么是共有房产,要么是抵押房产,或者被法院查封房产。二手房交易中,因卖家有意隐瞒事实而引起的纠纷数不胜数,购房者如果急于求成,不到房产部门核实房产“身份”,极易上当。

案例一 交完定金中介费 查档才知是共有房

2011年5月,林女士看中了蒋某在江南区亭洪路的一套房产。在初步审核该房材料后,双方以28万元的总价成交。在签订合同前,蒋某承诺该房屋所有权人为他一人,保证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合同签订当天,林女士便向蒋某支付了3万元定金,并交了5600元中介服务费。

可当蒋某拿到定金后,却并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林女士催了多次,蒋某都不配合。林女士到房产部门一查,这才发现,蒋某的妻子钟某是该房共有权人,蒋某无权单方出售该房。2013年初,双方闹上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林女士要求蒋某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并赔偿5600元中介费。

开庭的当天,蒋某未到庭应诉,法院只好缺席审理。法院认为,因蒋某不是该房的所有权人,没有单独处分讼争房屋的权利。而因蒋某的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过户,蒋某已经违约,应双倍返还林女士定金6万元,赔偿林女士损失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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