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网友向《小付帮办》咨询:“我父母想把房子以赠与的方式给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有没有一些税收优惠?”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付锐)近日,有网友向咨询:“我父母想把房子以赠与的方式给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有没有一些税收优惠?”
记者就此问题在河北省地税局官网上查询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会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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