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唐山市不动产登记局获悉,自1月3日起,唐山市中心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房屋、土地登记核发一本证书,不再分别登记、办证。
从唐山市不动产登记局获悉,自1月3日起,唐山市中心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房屋、土地登记核发一本证书,不再分别登记、办证。
据介绍,唐山市中心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范围包括: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路南区、路北区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高新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高新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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