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所在的68号小区57楼北邻朝阳道,一层许多住户将住宅改造成对外营业的商铺,其他业主非常不满。
读者反映68号小区一居民楼多个临街住房变商铺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所在的68号小区57楼北邻朝阳道,一层许多住户将住宅改造成对外营业的商铺,其他业主非常不满。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龙泽路朝阳道路口附近的68号小区57楼,看到该楼紧邻朝阳道的一层住房许多改建成了商铺,有10余家之多,有的还未完工。记者采访时,一家饭店的工作人员正在向放在路边的碳锅里浇水,白絮状物质瞬时在路上飘散开来,经过的行人车辆无不落了一身一车。
记者发现,57楼后面有一个铁栅栏围起来的小院子,院外才是人行道,院子已被私自扩建的商铺占上。张先生说,这个院子是公共的,地下有多种管道。一些住户为改商铺破坏了承重墙。
“私建商铺不仅安全是个问题,对我们整栋楼的居民来说,居住环境也成了问题。”张先生说,一层的小饭店夏天经营烧烤时所产生的油烟会飘进楼上住户的家中,闻油烟、听噪声,严重干扰了住户的生活。
住宅改商铺,法律怎么说?《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否则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请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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