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遵化市一消费者购买整体厨房,交了订金300元后,发现家里并不适合放厨房吊柜,欲退订金时与经营者产生纠纷,后在工商人员调解下,问题才得以解决。
购整体厨房交订金惹纠纷
日前,遵化市一消费者购买整体厨房,交了订金300元后,发现家里并不适合放厨房吊柜,欲退订金时与经营者产生纠纷,后在工商人员调解下,问题才得以解决。
冯先生日前到遵化市工商局12315投诉,称他在家具店订购了1套整体厨房,交付了300元订金。经营者到冯先生家量尺寸时发现其家不适合放厨房吊柜。冯先生要求返还订金,经营者坚持不退。经工商人员调解,经营者最终为冯先生兑换了价值300元的商品。
据介绍,订金并非规范的法律概念,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在买卖交易中,如果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同样的,若卖家不履行合同义务,虽无需双倍返还订金,但并不意味着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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