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金融 > 正文

嫌物业费过高 北京宝鼎中心业主欲“罢”不能

中新网  2013-09-24 08:14

[摘要] 自1998年至今,北京宝鼎中心的业主虽然经历了4次更换物业公司,然而公寓的物业费却始终没变。

自1998年至今,北京宝鼎中心的业主虽然经历了4次更换物业公司,然而公寓的物业费却始终没变。每平方米11.9元钱的价格,让不少业主难以承受。部分业主联合起来欲改变现状,却因小区难以成立业委会等原因难达目的。

北京宝鼎中心是一座位于崇文区核心商圈的综合大厦,楼下是崇文新世界百货,楼上是酒店式公寓,大多数业主都是在1998年开始入住的。据业主王红娜(化名)介绍,当时购买这个房子是投资用的,没有过多关注综合楼的物业费用问题,在当时的年代对物业管理的概念也十分模糊。直到收房时,她才发现综合楼的物业费居然是每平方米11.9元,按照她房屋的面积,一年下来就1万多元。“高档住宅的费用也达不到每平方米11块多,物业公司没有道理收这么多钱。”

据王红娜女士表示,这十几年中,大厦先后换了4次物业公司,但这4家物业公司都不是业主自己选的。“具体是开发商换的,还是物业公司自己走的,我们都不太清楚。”王女士表示,过去这些年中,虽然大多数业主都觉得物业费贵得离谱,但因不少业主长期居住在外地,大家相互间也没怎么沟通过。

从2009年开始,由于不满物业服务,十几名业主开始联合维权,一些业主甚至采取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消极抵制。后来业主们想到了成立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但由于成立业委会需要拥有大厦5%的业主签名,而公寓内的大部分业主人都在外地,筹集签名十分困难。这些年,业主多次找物业公司“谈判”,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为此,记者联系宝鼎中心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拒绝就此事接受采访。

记者联系到东城区发改委,工作人员称,除了经济适用房和危改房的物业费不属于自主定价外,商品房和综合楼等其他用房都

是自主定价,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有自主定价权。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解决问题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业主与物业公司通过协商解决;二是业主成立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并协商好物业费价格。在选聘新物业公司时,与其约定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物业费不得涨价。(记者刘雪玉)

标签:业主物业立业宝鼎综合楼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唐山站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