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房地产市场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总体平稳,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得到了抑制。
从中指研究院发布的中房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中可以看出,我省7个有代表性的城市2012年12月与同年1月住宅均价呈现三跌四涨态势,房价整体未出现较大幅度起落。“2012年年初,我省房地产市场经过一段时间的严厉调控后,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持续减少,市场供求状况不断改善。”房地产资深分析人士赵猛表示,2012年,是我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巩固上一年调控成果的关键一年。
对于我省而言,既要稳房价,让人民群众买得起房,又不能让房价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既要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又不能“误伤”自住性和改善性需求……这给2012年房地产调控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面对复杂、艰巨的局面,我省多措并举稳定房地产市场。
咬定限价不放松。2012年,我省各城市继续执行一房一价政策,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防止擅自上调。2012年,衡水对全市所有在售楼盘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严格限购不动摇。2012年,石家庄认真落实“本市户籍家庭限制购买第三套、非本市户籍家庭限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并严格了操作流程,以开具查询证明作为商品住房限购的前提条件,杜绝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性。
差别信贷没商量。在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了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及个人住房限购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7倍,至基准利率;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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