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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解读:台州引领限购潮 短期内政策继续从紧

中指研究院  2011-08-30 13:14

[摘要] 浙江台州领衔发布首个二三线城市限购令,或将开启二三线城市限购潮。8月25日,台州市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限购”:中指研究院对此发布独家报告:《台州出台限购令:领衔新一轮限购》,解读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并对新一轮限购范围进行预测。

 

搜房产业网讯:浙江台州领衔发布二三线城市限购令,或将开启二三线城市限购潮。8月25日,台州市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限购”:中指研究院对此发布报告:《台州出台限购令:领衔新一轮限购》,解读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并对新一轮限购范围进行预测。 查看全文】【下载报告

浙江台州领衔发布二三线城市限购令

8月25日,台州市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限购”:

对于本市户籍家庭和非本市户籍且能提供1年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家庭有两套房及以上和非本市户籍家庭有1套房及以上不得再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要求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

台州拉开新一轮限购序幕 限购潮或将启动

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必须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会议提出下一阶段调控政策的方向,其中较为突出的是“继续严格实施住房限购措施”。【进入专题: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

据媒体披露,住建部日前已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区市近期上报所辖区内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并给出新增限购城市的五项建议标准,符合两条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进入报告:住建部"五项标准"扩容限购城市 新一轮限购即将来袭

8月25日,台州市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限购措施。是自国务院会议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限购、住建部公布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以来,个出台限购令的二三线城市。至此,浙江省实行限购措施的城市数量从6个增加到7个(杭州、温州、金华、宁波、舟山、绍兴、台州)。台州限购措施的出台,拉开了二三线城市(主要是地级城市)限购的序幕,新一轮限购正在来袭。之前,我们预计的一些旅游城市、东部沿海城市和少数中西部城市共计20个左右会加入限购行列,预计相关地方政府近期将陆续出台具体政策。

中指研究院认为:新一轮限购措施的出台,将加速市场调整。由于限购预期,为规避限购,部分城市可能会出现短暂的购房潮。但是,从已出台政策的城市市场数据来看,限购的实施将加重购房者的观望预期,加速市场调整。当然,由于政策边际影响的减弱,新一轮限购政策效果相比年初将打折扣。

 

房价偏高是台州出台限购令的重要原因

根据“五条标准”,二三线城市限购的五项标准中符合两条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由于台州不在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中,数据较为缺乏。查看全文】【下载报告

根据中房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台州今年以来价格涨幅不处于前列,但是其单价在未限购城市中名列第二,在地级、县级市中属于“房价偏高”的城市,是其出台限购措施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台州属于沿海城市,具有较为丰富的旅游资源,外来需求较为丰富,也是其限购的重要原因。

2011年8月12日,中指研究院、中国房地产动态政策设计研究组权威发布《2011年7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认为:房地产政策调控不动摇不放松,限购政策进一步从严执行,限购范围或将扩大。 【政策月报:政策进一步趋紧 企业将面临更大挑战

在报告中,中指研究院认为:房价较高、涨幅较快但没有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主要是地级和县级城市)将可能纳入新一轮限购范围。房价较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为限购范围扩大的重点。

“百城价格指数系统”中未限购房价较高的前10个城市为:珠海、台州、昆山、张家港、湖州、嘉兴、吴江、常熟、江阴、扬州。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未实行限购的城市中,房价涨幅较高的前10个城市为:岳阳、丹东、秦皇岛、牡丹江、襄樊、洛阳、吉林、桂林、韶关、常德。这些城市出台限购措施的可能性很大。

台州限购令仅针对市区新建商品住房 较为宽松

台州“限购令”规定:台州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与之前其他城市的限购令相比,台州“限购令”比较宽松。其一,台州只针对市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进行限购,对市域内市区外的房屋没有要求,且对存量房不限购;其二,对于非户籍人口,要求纳税或社保证明年限为1年,且可累计。由此可见,台州限购令是针对新建商品住房市场,抑制其投资投机性需求。预计之后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可能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从不同角度适当放宽政策,采取较为宽松限购措施,不会像直辖市、省会城市的措施那么严格。此前“五条标准”中也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的提法。

更多城市即将出台限购 短期内政策将延续从紧态势

部分媒体近日披露“住建部已与20多个二三线城市达成限购协议”,中指研究院认为这有失偏颇。限购与否并不是住建部与相关城市之间的“协议”,住建部直接面对的是省一级政府,掌握住房市场特别是房价相关数据也需透过省级政府,不太可能越级“督导”地级市政府。考虑到中央政府很难掌握所有城市的房价数据,而多数地方政府在不被点名的情况下主动限购的可能性也很小,我们预计最终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不会很多,即使出台也有可能采取类似台州的政策,不会特别严厉。但从限购范围扩大的影响来,仍需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中指研究院认为,台州限购令的出台表明更多城市纳入限购范围正逐步转为现实。仍未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可能在开发商加紧推盘的带动下迎来短期高峰,但一旦限购令出台,将对市场短期需求带来明显抑制。而已出台限购令的城市,有关限购的争论将进一步彰显中央的调控决心,减缓购房者决策。

附录:

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台政办发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保障住房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1)6号)精神,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巩固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应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四、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证明、信息;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销售商品住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六、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房屋登记申请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七、发展改革、建设规划、房地产、国土资源、公安、税务、民政、社会保障、金融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市场监管,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有关规定。

八、本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011年8月25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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