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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拿地13年建房 土地使用年限缩水16年

齐鲁晚报  2010-07-20 08:04

[摘要] “我们的确是拿地13年后才开始建设的。”19日上午,在李沧区夏庄路107号的青岛晟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赵的副总经理坦陈,公司拿地是在1994年。

 一位姓赵的副总经理坦陈,公司拿地是在1994年。但晟业小区所在的下王埠社区当时还是个村庄,周围是一片庄稼地 ,“土地没有硬化,雨污水管道等都没有建设,缺乏配套的基础设施。”该土地不具备相应的开发条件,开工建设一事便搁浅了。

青岛李沧区晟业小区刚交房土地使用年限便“缩水”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开发商承认自己拿地13年后才动工开建。

“我们的确是拿地13年后才开始建设的。”19日上午,在李沧区夏庄路107号的青岛晟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赵的副总经理坦陈,公司拿地是在1994年。但晟业小区所在的下王埠社区当时还是个村庄,周围是一片庄稼地,“土地没有硬化,雨污水管道等都没有建设,缺乏配套的基础设施。”赵副总解释说,当时公司多次向规划和土地部门提出建设申请,但是因为该土地不具备相应的开发条件,开工建设一事便搁浅了。

直到近几年,金水路拓宽、下王埠启动旧村改造,土地才具备了开发条件,而此前该土地一直作为公司的物资存放处。当记者问,为何之前未向业主明示时,赵姓副总表示,“你见外面有哪个卖楼的主动向业主提示房屋使用年限?”对于业主们提出的补偿要求,他认为是无理取闹,“房子都已经卖完了,补偿不可能,要是觉得不满可以按原价退房!”

该负责人表示,房屋销售时,预售许可证都是对外公开的,上面都有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说明。此外,购房者主动询问,售楼人员也会明确告知使用年限。

而对于这种回应,晟业小区业主感觉非常无奈。业主隋先生认为,开发商的态度实在太牛,不明确告知还不主动认错。业主们表示,他们下一步会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讨一个满意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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